小说,封面上印着个戴礼帽的侦探,正弯腰查看脚印。
回到宿舍翻开第一页,字里行间的推理逻辑与福尔摩斯截然不同,却也自有其巧妙之处。
“或许,没了福尔摩斯,也会有别的故事填满人们的想象。”
他把那本陌生的侦探小说放进抽屉,打算空闲时仔细读读。
当下,他打算自己把福尔摩斯写出来,毕竟一个知名作家能接触到的阶层和信息都会更高层面一些。
顾从卿把宿舍的台灯拧亮些,摊开一叠稿纸。
笔尖悬在纸上,他闭上眼,努力回想那些阅读过的片段——贝克街221B的壁炉、福尔摩斯指尖的烟斗、华生医生的钢笔……那些零散的记忆像散落的拼图,在他脑海里慢慢凑出轮廓。
“第一章,血字的研究。”
他写下标题,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在寂静的宿舍里格外清晰。
他刻意用了符合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笔调,描述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的敏锐观察,写他如何从一块怀表推断出主人的生平,字里行间透着那种冷静到近乎刻薄的智慧。
写累了,就起身去窗边站站。
伦敦的夜色沉得早,路灯在雾里晕出橘黄的光,倒真有几分像故事里描写的雾都氛围。
他忽然觉得好笑,自己一个外交部的工作人员,竟在异国他乡的宿舍里,写起了异国背景的侦探小说。
可提笔时,又觉得停不下来。
他想起在曾经,每次读到福尔摩斯破解谜案的段落,那种逻辑推演的快感,那种对真相的执着,总让他心潮澎湃。
或许,好的故事本就该跨越时空——
既然这个世界没有福尔摩斯,那让他来把这个侦探“请”出来,也算是件有趣的事。
他写得很谨慎,每天只写一两页,写完就反复修改,不仅推敲情节,更留意语言的节奏。
毕竟是用英文写作,既要保留原著的韵味,又要让这个时代的英国人读得顺畅。
有时为了一个比喻,他会翻半天词典,甚至去问使馆里学过英国文学的同事:“用‘像钟表齿轮般精密’来形容推理,会不会太生硬?”
同事笑着打趣:“顾从卿,你这是要转行当作家?”
他只摇摇头,把修改好的稿纸仔细叠好,放进抽屉里的铁盒里。
他没打算立刻发表,只是想先把故事写完整。
抽屉里的稿纸渐渐厚了起来,熟悉的案件在他笔下慢慢复活。
有次写到福尔摩斯乔装跟踪嫌疑人,他竟下意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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