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石油公司的‘小金库’,是集体财产的蛀虫窝!那些白条,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巨额招待费、误餐费,有多少进了他的腰包?这还不算他伙同胡玉生,在‘安置费’上上下其手,非法敛财!这些,工作组和公安局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吗?这已经不仅仅是违纪,是触犯刑律!是犯罪!”
“第二点,明知故犯,煽动对抗!昨天党委扩大会上的丑态,你们都亲眼目睹!在县委县政府‘两个稳妥’方案已经明确、工作组进驻的情况下,他作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非但不配合工作,稳定人心,反而公然跳出来,在党委会上造谣生事,诬陷工作组负责人,煽动干部对抗组织决定!这是什么性质?我的讲话里很清楚,不是不追究责任,而是看表现,吕振山这是公然挑战县委县政府的权威!是在改革的关节眼上,在石油公司这个脓包上,狠狠地又捅了一刀,试图引爆更大的混乱!这是什么行为?严重的对抗组织嘛。既然他要对抗组织,组织还对他网开一面?没有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