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是很明确的,意思是「仅对那片居住区域之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或者所有权」。
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原住民部落所在的聚居点定义为「社区」,那么哪怕周边的土地都尚未被开发、并且也仅仅只有那个部落的人在其中活动,他们在法理上也并不拥有周边任何土地的额外所有权,顶多算是暂时还没人去管的「非法占有」。
这在概念上其实跟所谓的「白名单」差不多,非是即否,属于给人画饼都不舍得画大点的。
可是这么一想的话,那韦恩就更好奇了:「要是这样的话,就说明那个部落目前实际占有的保留地面积,其实远大于在法律上划分给他们的理论面积。那大家族就更没有必要偷偷搞小动作了啊,从周边开始慢慢侵占不好吗?那样的做法至少在法律上不存在瑕疵。」
彼特·克莱门萨微微摇了摇头,似乎也不确定答案:「有些东西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比如说政治。据我所知,殖民地时期的温莎统治者以及独立战争时期的本地政要和大家族们,应该都和当时规模较大的原住民联盟或者部落达成过某些秘密交易,又或者是进行过某些承诺。那些内容从不见于文书法律,但应该一直都在某些圈层中保持著默契。
「至少当年的温莎国教和现在的教会,大概都在一定程度上知情。我记得上一次利奥·克拉克试探著想要谋划拿下那块地时,唐知情后的态度是不悦且毫不犹豫地立即安排回绝和封堵,可惜我当时没问具体的原因。」
彼特·克莱门萨口中的「唐」,特指的是上一任的柯里昂主教,哪怕韦恩之前没有因为特许令的缘故承过他的人情,单凭他一直以来展现出的老练以及临终之际一口气打包带走那么多教会牧师的决绝,韦恩也不会毫无理由地去质疑他的判断。
柯里昂主教绝不是一个莽撞或者软弱的掌权者,他当时选择那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韦恩的思索到了这一步就卡住了,毕竟已知的情况就这么多,再往下就只能盲猜了,于是韦恩很快便放弃了纠结,还是先从眼前的问题开始著手:「既然柯里昂主教当时就想保住那些人,而且我们现在也有意愿继续这么做,那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派人去通知他们转移,还来得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