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手能把人的命从阎王爷那里拽回来,这就是她挺直腰杆的底气。
刚才那位四表哥——朱棣。
她手指捻动着铜钱边缘那粗糙的铜锈。
那个身板,那个眼神,那种没经过多少打磨的、带着棱角的少年心气,确确实实入了她的眼。
听宫里的闲言碎语说,这位燕王殿下还没娶妻,甚至还没订下一门正经的亲事。
铜钱被她扣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脆响。
既然没主,那她就还有机会。
她虽然不是什么养在深闺里的大家闺秀,没有那一走三颤的娇弱,也没有那吟风弄月的才情。
但在乱世的泥潭里打滚长大的她最清楚一点:机会从来不是等来的,是抢来的,是算来的。
既然起了要朱棣的心思,那这一步棋就得走得大胆些,马兰华就不能再藏拙了。
在这个世道,这男人看上女人,是图色、图利、图安稳;女人看上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既然要争,那就要把自己最锋利的武器亮出来。
不仅是最锋利的武器,只要能造成伤害的,能起到作用的细枝末节都不能忽略。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指尖触碰到的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粗糙感。
这种用隐玉汤染出来的黑色,虽然能帮她挡掉路上的登徒子和不必要的麻烦,但在这种需要以色示人的场合,就是一层碍事的壳。
从小随着师父走南闯北,色,有时候也是武器,就看那人怎么运用了。
至于会不会被人瞧不起以色侍人……那是羡慕,是嫉妒。而且她有保护自己的手段。
这是乱世,活下来再谈礼义廉耻吧。
毕竟哪怕如今已经是洪武八年了,但乱世人就没有真正的结束。
所以,只要是想要的,她会不惜一切代价。
这层漆黑的肤色,应当不用再维持了。
马兰华站起身,动作麻利地从随身的行医布包深处摸出一个墨绿色的细颈瓷瓶。
拔开瓶塞,一股带着些许刺鼻酸气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
她往早就备好的另一盆净水里滴了几滴,那原本清澈的水面立刻荡开了一圈乳白色的涟漪。
她挽起袖子,将那方粗布手巾浸透,没拧干,直接湿淋淋地敷在了脸上。
温热且带着药性的水气迅速渗透进每一个毛孔,那种长久以来像是糊了一层泥浆般的憋闷感开始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微的、像是蚂蚁爬过的酥麻。
她耐心地等了一会儿,才开始动手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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