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兵问道:「1996年3月12号,姜寻南绑架一案,你知不知道?」
「知道。」陈浩点头。
「知道多少?」
陈浩抿抿嘴,微微抬起头来。
虽然是鲁兵在问,但他的眼睛一直看向的是杨锦文:「那个女孩被绑架那几天,我没在果州市,我回乡下看望我外婆和妹妹。
回来后,我发现蒋黑娃穿著一身崭新的西服,买了一块高档的手表,出租屋里还有新买的电视机和录音机这些。
我当时也没在意,后来的一天,我在报刊亭买烟的时候,发现有报纸刊登这个绑架案,上面有一张照片,背景里就是我住的出租屋,我这才知道这事儿可能是黑娃干的。
我质问黑娃,他承认了,哭著求我不要报警,我心软了,就对他说,我可以不报警,但如果公安查到他,我不会帮他的。
就这样,这事儿一直隐瞒了下来,他分了我一些钱,这些钱我捐给福利院了。」
陈浩说到这里,顿了顿,看向站在门口的莫勇气,后者低下了头。
「你在开枪打伤蒋黑娃后,去了哪里?见过谁?」
「我……」陈浩迟疑了片刻,回答道:「我找了以前的朋友,借了一辆车,找过道上的人,打听我妹妹的下落。」
「你携带的手枪,弹匣里一共有七发子弹,前面三枪是在打伤蒋黑娃时开的,后面三枪你用来杀死了姜铮,其中还有一发子弹,你是在哪里开的枪?」
陈浩喉咙滚动了几下,回答道:「我、我忘记了。」
鲁兵瞥了一眼身后的莫勇气,而后转过脸来质问:「忘了?怎么会忘了?」
陈浩点头:「哦,我想起来了,那一枪是在打伤蒋黑娃之后,我驾车逃跑的时候,忘记关掉保险,枪走火了,不小心开了一枪。」
见他这么说,莫勇气想要站出来,鲁兵伸手拦住他,随后看向杨锦文。
杨锦文向陈浩问道:「枪是在车里走的火?你确定?」
陈浩毫不犹豫地回答:「千真万确。」
杨锦文仔细打量著他的表情:「陈浩,审问你之后,你的口供都会签字画押,以后绝没有翻供的可能,你在法庭上也要如实告知,你知道吗?」
「枪在车里不小心走火,那辆车是我朋友的,车我已经还给对方了,你们可以去查。」
「好,说一说你是怎么知道姜铮绑了你妹妹,你是怎么找到他的,我们赶到之前,你们交谈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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