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故事机遇我听听,如果让我满意,我可以送你一场平步青云的机缘,如何?」
「啊?」
他愣了一下,旋即却是有些兴奋道:「兄弟,你不用给我什么机缘,你听我说就行!」
这也是个性情中人啊!
明辰欣然点头:「好!」
不过,一刻钟之后,他就后悔了。
「我记得那天是大雾,山上没人,就我一个,我七扭八拐的,迷失方向,到了一片湖泽前,忽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匹神鹿,兄弟,你知道吗?那鹿的皮毛有九种颜色,我就躲在草丛里偷偷看它,它在湖边玩水,我有点想尿尿,但我该是忍住了。那鹿就距离我有三丈远,心脏扑通扑通跳,可惜了,再让我走近一步,我定然能抓住它————」
老九说的唾沫横飞,十分起劲。
明辰却有些无言。
这位说书人是喜欢叭叭的类型,但是文化水平不是很理想,抓不住重点。
说的话十句里有九句都是没用的废话,剩下的一句是对于自己的状态描绘和自我吹嘘。
怪不得周围人不待见他呢。
明辰看著他的眼睛,直接打断了他的絮叨言语:「时间地点,告诉我你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现了它?」
他没兴趣知道这货想不想尿尿。
「额————」
霎时间,仿佛千军万马在耳边呼啸而过,通天杀气在眼前这俊逸轻漫的年轻人眼中浮现。
老九猛地打了个哆嗦,一股寒凉从脚底窜到头顶,下意识干巴巴道:「前年九月二十三,我在云月山西南峰遇到的————」
这是他的秘密。
他只是喜欢吹嘘,但不愿意把真正发现神物的地方说给旁人听。
保留下最重要的秘密,才会总有人听他讲话,才会总被众人追捧。
可今天酒后,不知怎的,被眼前这人瞪了一眼,他便心中一突突,什么话都说了出来。
「好!」
早这样不早好了吗!
说那么多没用的,浪费时间。
「老九!」
两人讲话之间,掌柜的气冲冲走来:「你已经欠了我多少酒钱了?!」
「还有脸来白吃白喝?我不想听你讲你多想尿尿,你吹得那些牛也抵不了债,今天要是不给我把帐结了,你看我打不打算你的腿就完了!」
掌柜的语声落下,几个精壮的伙计登时走上前来。
老九浑身一颤,打了个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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