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路走,那里是汉城人傍晚散步的好去处,河风清爽,还能看见远处的电视塔亮灯。刚走了没多远,我习惯性地迈开大步,没两步就把朱玲甩在了身后。等我反应过来,她正扶着路边的梧桐树喘气,眉头微微蹙着。
“你看你,”她嗔怪,声音却没力气,“单身汉当惯了,一下子对这样不适应。”
我赶紧跑回去,扶住她的胳膊,心里咯噔一下,又是愧疚又是心疼:“怪我怪我,忘了你怀着娃呢。”我半蹲下来,想背她,她却摆摆手:“没事,歇会儿就好,就是走快了有点晕。”
路边的石凳上落了层梧桐叶,我拿手拂干净,扶她坐下。她靠着我的肩膀,小腹贴着我的胳膊,能感觉到微弱的起伏。晚风拂过,带着河水的湿气,也带着她发间的皂角香。“以前在马伏山,我一个人上山砍柴、割牛草,走得比兔子还快,”我摸着她的头发,笑着说,“哪想过,如今连路都走不快了。”
“那是以前,”朱玲抬头看我,眼里亮晶晶的,“现在不一样了,你是有家的人了。”
有家的人了。这话像颗石子,落进我心里,漾开一圈圈暖。马伏山的老家,爹娘守着几亩薄田,我是家里的希望,从小就想着要走出大山,挣大钱,让爹娘过上好日子。可真出来了,才知道日子不是光靠“闯”,还要有“守”——守着身边的人,守着心里的牵挂。
歇了会儿,朱玲缓过来了,我们继续往滨河路走。我牵着她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搭在我刚换上的西服袖口,亚麻布料蹭着她的手背,她忽然笑了:“这衣裳真舒服,比你那旧夹好多了。”
“以后挣钱了,给你也买好的。”我脱口而出。这话不是随口说的,是打心底里的念想。以前在马伏山,我总觉得挣钱是为了爹娘,为了自己的“大志向”,可现在,志向里多了朱玲,多了她肚子里的娃,多了岳父母家的一顿热饭,变得具体又温暖。
滨河路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河边的石栏杆上坐着不少情侣,有勾肩搭背的,有窃窃私语的,朱玲靠在我肩头,忽然说:“等娃生了,咱回马伏山摆酒席吧,让爹娘也来,穿这身西服去,多体面。”
我心里一热,攥紧了她的手:“好,到时候不光穿西服,还得给你买身红衣裳,风风光光把你娶进门。”
她噗嗤笑了,头埋进我怀里,西服的亚麻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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