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面一边注意两边有无敌情,一边做些大张旗鼓的事,让城里外的人都发现这边有人存在。
感召男爵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这次也不迟疑跟了上来,雾水凝好像还是相信我的,也跟了上来,还扔下一句话:“你们说的问题,在土匪攻下城后,都不再是问题,因为大家等只能等死!”
“对!我们不能等死,这样做虽然有风险,但我们说不定还能拼出一条血路来!”马上就有人撩衣袖跟了上来——一个接一个跟在我的身后,剩下的顽固分子说了一个理由野跟了上来:“妈的!人都走了,留下我们几个能顶什么用?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爬上山顶,眼前是一山连着一山,陡峭中有几条小路在发光——好,这个环境非常不错,应该不会有大量的土匪赶来抄我们的后路,前进!
我差不多又落到了队伍的身后——哎!我就不是受了点伤吗?为什么老是走在最后?要是我的腿脚如飞,说不定这个计划我一个人就可以搞定!该死!
县城的正对面,我们四十来个人坐在最亮堂的半山腰的一个石头上,留下几个腿脚不便的人在山顶放哨,我拿出自己的水袋喝水,掏出自己的干粮吃饭——喉咙的撕裂似乎有所缓解,我抿着嘴,用一口水仔仔细细的滋润一遍喉咙,再用嚼成稀糊糊的食物一点一点抚mo喉咙,然后试着发出一个声音:“啊——”嘶哑,极度的嘶哑声,让我都分不清到底是声音,还是撕裂,赶紧闭上嘴,继续滋润因此开始发痛的喉咙——无意中抬眼一看,坐着的四十来个人就有三十九个人在吃东西,就有三十九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怎么令土匪发现我们是吧?”我扭头看看对面的似乎处于停歇的战况,找上一块碎石,把干粮叼在嘴上写下一句话:“对面的人,听着,你们好好打!打赢了我们给你们送庆功酒!”拉过督天官奉云承青,让他看看。
“你让我们这样向对面喊?”车轮儿鄙视地看着我,“如果这也算战斗的话,那天下的战斗都不用见血啦!”
“我来喊!”感召男爵不理会反对和轻蔑的声音,扯开嗓子大吼了三四遍,“对面的人听见没有?”——无论怎么样,我的存在已经可以影响这场战争!我们的脚站在了这个战场,我们就拥有了胜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