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回电,委员长说‘相机行事,以大局为重’。”何应钦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他知道,南京先生这句话,就是让他妥协。
看着协议上“厦门主权归中国,行政权由中日共管”的文字,何应钦的手有些微微发颤,最终,他拿起钢笔,在协议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被后世称为“何梅协定”的文件,除了驻军、治外法权等条款,还规定日本有权在厦门设立警察署、日本商人在厦投资享有免税优惠。
协议签订的消息传回南京,舆论一片哗然。《大公报》以“鹭岛蒙羞”为题,痛斥“征服软弱,丧权辱国”,文章写道:“厦门之失,非战之罪,乃外交之耻!何应钦签订的协议,无异于将厦门拱手让人!”
上海、南京、武汉等地的学生纷纷走上街头,举着“还我厦门”“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标语抗议,不少市民也加入游行队伍,要求政府废除协议,坚决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