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她还属于嘴急的,非要说,反而说的不清不楚,我根本听不明白,她到底什么意思。
“雨涵,我先问你个问题啊?”
“说啊!”
“XXX购物中心这个项目,你签过采购单吗?”
“签过啊!很多材料必须是指定的,由我负责。当然,我就得签了,这跟正宇有什么关系?”
“是不是他让你签的?”
“是啊!他是我主管领导,他交代我做事,也是正常范畴啊!怎么了?”
佳薇突然‘啪’的一声,激动地拍了一下桌子。
“丁佳薇,你能不能不吓唬我?孩子都被你吓流产了。”
“呸!呸!呸!摸木头,什么流产不流产的,这么不吉利的话,不要说。”
“都是你吓的,没看见我刚才都得瑟了?你能不能安稳点儿,我现在可跟你折腾不起了。”
“好,你听我说啊!希阳跟我说,这就是你的命。”
“你能不能说的清楚点啊?”
“你的命、被正宇给卖了。”她故意停顿了一下,强调了一下是正宇。
“不可能,我还是不明白,这件事跟正宇有什么关系?”
“那些采购单一定有文章,你都亲自审阅过吗?”
“有的看过,有的没有!”
“那你自己为什么没有看呢?”
“正宇说他都审过了,没有问题,我相信他,就都签了。”
“对啊!你相信他,所以,他才有机会卖了你。”
“不会吧?你是说正宇跟苏雅雯联手,在XXX购物中心这个项目的采购单里,让我签了不该签的字?”
“傻姑娘啊!你怎么才明白啊!就是这个意思。”
“那也不至于要我的命吧?哪有那么严重。”
说着,佳薇激动的站了起来,手舞足蹈的开始,给我讲解事情的问题所在。
“这个项目的采购款很丰厚吧?”
“那当然了,项目那么大,一笔单子都要几百万的。”
“那你自己想一想,就算没那么多,几十万的贪污或者侵占公款,你得判几年有期徒刑。”
“这个我没研究过。”我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会犯法,所以,自然不知道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那我就给你普及一下刑法啊!这是为了你,我昨晚查的。”说着她掏出手机,开始给我念:“《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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