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填埋,无法填埋的,必须投入巴豆、
草乌等毒物,彻底断绝水源。
所有能通行大军的官道、乡道,全部挖掘深达一丈的壕沟,布设拒马、铁蒺藜,所有桥梁、栈道,一律焚毁、拆除。
所有能通行重车辆的平坦路段,全部翻耕成水田、泥沼,让明军的重型火炮、辎重车辆,寸步难行。
第三条,锁河封港,阻绝航运。
九州西部、北部所有能通航的河道,全部用沉船、巨石、木桩堵塞主航道,沿河的渡□、码头、仓库,一律焚毁,片板不留。
河道两岸,每隔五里修建一座瞭望哨和小型土石堡垒,驻扎一队武士,一旦发现明军的船只、斥候,立刻点燃烽火预警,同时袭扰其登陆、取水行动,绝不让明军轻易利用内河航道运输补给。
第四条,迁民入堡,隔绝接触。
沿海三十里范围内的所有民户,无论老幼,五日内必须全部迁入内陆的寨堡、山城之中,由各藩统一管理,发放粮草。
凡是逾期未迁、私自留在沿海地区者,以通敌论处,就地斩首。
同时,严禁任何百姓、商贩与明军接触,严禁向明军出售粮草、物资、情报,敢有通敌者,全族处死,邻里十户连坐。
沿海地区的铁匠、木匠、药师、船匠等工匠,必须全部迁往内陆的佐贺、熊本城中,由幕府统一管理,凡是私自留在沿海、或为明军服务者,全族抄斩。
第五条,严查督办,军法从事。
幕府派出三十六支旗本执法队,每队三十名精锐武士,由一名旗本将领统领,奔赴九州各藩,全程监督坚壁清野的执行情况。
各藩藩主为第一责任人,凡是执行不力、敷衍了事者,立刻就地免职。
凡是故意藏匿物资、给明军留下补给者,无论是大名、乡士还是百姓,一律切腹谢罪,情节严重者,全族流放。
当这道严苛到极致的坚壁清野令,随著执法队的脚步,传遍九州各藩之时,整个北九州都震动了。
不少藩主、乡士都觉得这道命令太过残酷,可在幕府执法队的钢刀之下,没有人敢有半分违抗。
毕竟,酒井忠胜的将令里写得清清楚楚,战时状态,军法为先,凡是违抗者,格杀勿论。
短短十日之内,北九州的沿海地区,彻底变成了一片彻头彻尾的「无人区」。
从博多湾到长崎港,从佐世保到鹿儿岛,沿海三十里内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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