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顿也待不了几天。
佛伯乐与州警应该也没那么快查到自己身上。
不得不说,这条街区有点说法的。
这里枪声响了半天,却没有引来任何人的注意。
连看热闹的都没有。
在港岛街头,如果碰见社团火并砍人,市民还是很乐意驻足观看的。
沈天耀不清楚的是,港岛社团算的上是最守规矩的黑帮了。
不是特殊情况,他们火并时都会刻意避开平民。
砍伤个矮骡子,与砍伤个市民,差别待遇还是非常大的。
但是在这里,如果你看到了不该看的。
当即就会成为黑帮的目标。
请你吃枪子,一点含糊都没有。
所以附近的居民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生怕麻烦引上身。
收起枪,沈天耀沿着街道继续前行。
走出几百米后,又开始能看到人影。
依旧是街边的铁桶,只是铁桶边零星也能看到白色皮肤与黄色皮肤了。
看起来,刚才的那半条街是肌肉黑他们组织的地盘。
而这里,应该就是其他人的地盘了。
拿自己这算不算拔了肌肉黑的旗?
不对!
肌肉黑都挂掉了。
人都没了,也就无所谓旗不旗了。
两个地盘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刚刚的枪声,这里也绝对听得到。
从路人的眼神中也看得出来。
他们看向沈天耀的目光中透着一股忌惮。
这也导致,没人不开眼上来挑衅。
沈天耀失去了不少乐趣。
想起顾国华与之前的计程车司机说过的话。
似乎,也没有那么夸张嘛!
这片街区的人是不怎么友善,但是都挺有眼色的。
只要随便杀几个人立威。
在这里行走,没什么不安全的。
远处,朦胧的夜色下,已经能看到酒店的招牌了。
这时,一个男人拦住了他。
“小子,史密斯他们帮派的人,是你杀的?”
沈天耀停下脚步,看着面前比自己矮半头的华裔男子。
“史密斯是谁,没听说过?”
男人对着沈天耀走来的方向努了努嘴。
一公里外,街区入口,是史密斯的地盘。
就在你来的方向!
沈天耀恍然大悟。
“你说的是那群昆仑奴?
那是我杀的啊,有什么问题吗?
领头的那个肌肉男跟我说,在这里杀人没人管的!”
“放屁!”
男人啐了一口。
“这条规矩是给本地人的!
可并不包括你这个外来者!
史密斯他们是我罩的,甚至于他们本身都是我的资产!
现在你把他们杀了,我这个主人出面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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