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高台上的港督清了清嗓子。
“既然所有人都发言完毕,那我们现在开始投票,选出本届的立法会议员!
第一个非官守议员,商会席位。
名额一个,候选人一名,请大家开始投票!”
立法议员们纷纷举手投票。
这种毫无悬念的投票,只是走个过场。
大部分议员也都会象征性举手支持一下。
只有三名司长,与一小撮和该商会不合的人没有举手。
三名司长自恃身份,他们在港岛的地位几乎就是一人之下。
他们身后代表的是港岛最顶端的权力中枢,一言一行都会有所克制。
比如选这个商会席位,他们三票,并不会改变任何事。
这种时刻,他们就不会投票。
这也算是一种避嫌行为。
至于那一小撮与商会不合的人,自然不会投票。
这种行为是允许的。
事实上,有人不同意,才是公平的表现。
如果在所有事上,所有立法议员的观点都一致。
那只能说明,立法院变成了一言堂。
港督:“62票,超过半数人同意,那恭喜这位商会代表成为本届立法会议员,希望你在议员的位置上,为港岛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位,官守议员席位,名额一个,候选人一名,请大家投票!”
这一次举手的人比刚才的人要多。
毕竟候选人是民政局长。
三司十三局,这位候选人的地位已经足够高,只是来兼任立法议员。
以此来保证立法会内40席的官守议员位置罢了。
这次三位司长也都举手投票。
官守议员席位,是他们的下属,是自己人。
他们作为司长,自然要挺自己人。
区民意代表席位与官方算上半个自己人,大部分也都举手赞成。
商会席位与功能团体零星有几个人没有举手,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
港督:“78票,超过半数人同意,恭喜民政局长成为立法议员中的一员。
最后一个区民意代表席位,候选人8名。
我们采取暗标选举。
每位立法议员将要投票的人选写在纸上,最后通过唱票的形式,以票数多寡来决定胜出者。”
立刻有公务人员派发早就准备好的纸笔,给到所有立法议员手中。
港督:“给大家5分钟时间决定,每个人可以在纸上写三个名字。
超过三个记为废票,请各位珍惜自己手中的选票。”
这时候,场外突然有人发声。
“港督大人,我有话要对在座的立法议员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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