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境,如今瘦得皮包骨头,狼狈得连条野狗都不如。这黑沙漠果然不是闹着玩的,进来一趟,真能脱一层皮。
他心头微凛,暗道侥幸。
当初第一次踏入无极天,幸亏有云烟带路。她是本土之人,熟门熟路,才让他平安抵达。
若那时仅凭云之境的修为硬闯,哪怕拼死捏碎传讯符唤来便宜师傅李清风……怕是尸首都早被风沙埋了八百回。
“好吃,真香。”
血神娘娘眯着眼,一脸陶醉,“这金币越嚼越有味儿。”
陈玄嘴角一抽,心里冷笑:这些不过是元素矿石压成的货币,味道能好到哪儿去?人体根本无法吸收,纯粹是心理满足。
要是换成天地灵石,还能补点元气。可惜,金币和灵石,压根不是一路货。
他蹲身蓄力,猛然一跃而起,身形如箭破空。
血神娘娘轻巧一跳,小小身子腾空而起,裙摆飞扬,远远看着,就像直接一屁股坐进了云层里,稳稳贴在陈玄身侧,一路嬉笑追逐,玩得不亦乐乎。
夕阳沉入沙海,余晖洒落。
陈玄终于踏足那座边缘小城。
城门洞开,阵法流转,丝丝凉意自城中弥漫而出。不刺骨,却沁人心脾,瞬间驱散了体内积压多日的燥热与疲惫。
他浑身肌肉微微一震,气血悄然复苏。
虽未恢复巅峰,但照此趋势,只需静养数日,重回天人之境全盛状态,指日可待。
一进城,人间烟火扑面而来。
街巷间人影晃动,叫卖声、脚步声、锅碗瓢盆叮当响,与此前黑沙漠中死寂无边的荒凉,判若两界。
陈玄深吸一口气,清冽空气灌入肺腑,眉梢不由舒展,眼中泛起一丝久违的暖意。
这才是活着的味道。
周围路人纷纷侧目。
陈玄衣衫褴褛,满身风尘,活脱一个从坟堆里爬出来的乞丐。
反观血神娘娘,红袍猎猎,纤尘不染——那是由血神之力凝成的圣衣,历经风沙而不毁,光华流转间贵气逼人,宛如出身豪门的大小姐。
两人站在一起,外人一眼便懂:这是忠仆护主,舍命护送千金小姐出险境。
城门口,一名憨厚汉子急忙凑上前,点头哈腰:“二位贵人可是刚过黑沙漠?需不需要向导?小的熟悉城里每一寸地,保准让二位少走弯路,省时又省力,绝对物有所值!”
陈玄淡淡扫他一眼:“几枚金币?”
汉子伸出五指:“五枚,童叟无欺,一口价。”
陈玄略一点头。
价格与上次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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