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林默的脸踩在脚下,为此林默大发雷霆,还差点和我这个多年的兄弟撕破脸。
要不是我劝他,他还记着我们多年的兄弟之情,不然真的把昆城那一摊子事,撂下跑回燕京了。
可现在我也没觉得林默是多么精明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被宋莎莎给耍的团团乱转。
宋莎莎到底吸引了他什么?
让他觉得宋莎莎是可以在家为他做贤妻良母,能为他操持家事,助他事业飞黄腾达的贤内助?
“天哥我真的不知道,当时我们也是糊涂了,她住到我这儿来了,我俩开始了同居,我本以为她留两天就要回去,没想到一住就是这么长时间,她说燕京的事业再重要,也没有我这儿重要。”
林默稀里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