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和同伴的要饭二人组显得很像作死二人组。
同伴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街上的铺子,那个铺子里是卖吃食的,门和窗上都铺了厚厚的布隔温保暖,隔著一层布同伴都能感受到屋里的温暖,闻到酒菜的香味。
「我要是什么时候能去这种店里吃一顿,真是死了也值了。」同伴感叹道。
小乞丐顺著同伴的目光朝那家小店看去,没什么反应。
「喂,你之前去那里面吃过吗?」同伴问。
「没有。」小乞丐摇头。
「那你家之前也没那么有钱啊,狗子说他之前经常去那家下馆子,说那家的猪头肉又肥又香,白面饽饽也好吃,还有羊汤。」同伴说著说著咽了一口口水,「你说白面饽饽是什么味道啊?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硌嗓子,又香又软还甜。这一口一块猪头肉又是什么感觉?羊汤到底有多香?我这辈子要是能一顿吃上这三个,那我不比疤脸牛逼多了。」
小乞丐没说话。
同伴的幻想终止于两人走过那家铺子,同伴又咽了一口口水,肚子也咕咕叫了两声,走路的速度放缓。雪天路不好走,两人一路从郊外的破庙走进城里,一路上走了将近两个时辰,同伴身上即使穿著破袄子,现在人也有点冻僵了。
而小乞丐作为一名渡劫未失败的精怪,身体素质明显比普通人要好很多,穿著三件单衣依旧健步如飞,把我身体好,不怕冷这几个字写在脸上。
两人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同伴带著小乞丐在城里七绕八绕,最终来到了一家饽饽铺门口。
秦记饽饽铺。
非常熟悉的招牌,非常熟悉的样子,这个招牌秦淮在陈惠红的记忆里见过一模一样的。
这里是北平?
秦淮看著这个招牌人都有些懵,北平城好像不长这样吧。
北平城可比这个小城繁华多了,沿街的铺子多,高档酒楼多,天再冷街上都有人,雪再厚都有沿街叫卖的小贩。
不过这个城其实也不算小城。如果要对比的话,秦淮觉得这个城市比屈静记忆里去的省城要繁华一些。
当然,秦记饽饽铺可能是一家连锁店,因为秦淮在屈静的记忆里也见过一家,那家店的老板还是一位精怪。不过那家秦记饽饽铺的招牌同北平的不一样,而这家的招牌很明显和北平的那家是一个样式的,秦淮甚至怀疑这两个招牌就是同一个。
在秦淮盯著招牌愣神的功夫,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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