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
沈珩问:“哥,要把这件事告诉她吗?按照集团流程,是可以把她调回原岗位,同时再给一笔补偿金的。”
沈遇青罕见地没有做出回答。
手中这薄薄一份简历,似乎比上亿的项目还要难以抉择。
“要我说,干脆就别告诉她了吧,”沈珩破罐破摔,“我看她在这干得也挺开心,而且给她的工资和奖金加起来,远远要比一个项目部策划高。”
沈遇青抬头,问他:“如果是你,你是更愿意当保姆,还是去项目部历练。”
“那肯定是去项目部了。”沈珩说,“咱们集团的项目都是很有含金量的,以后哪怕跳槽,都是一块黄金背景板,要是做的好了,前途不可限量。”
沈遇青扯了扯唇角:“你看,连你都知道该选什么。”
沈珩不说话了。
“她那样聪明的一个人,不会为了当保姆的一点小利,放弃更广阔的前途。”
职场就是这样。
有的职位钱少事多,但只要熬下去,熬出资历,前景无量。
而有的职位,比如保姆,即使钱多,也很难在这个职位上获得什么非凡的成就感,更别提发展前景了。
沈珩说:“我看未必吧,小宋很明显是个知足的人,也许对她而言,把你照顾好,就能有成就感呢?”
“可她的能力,不该仅仅止于此。”沈遇青说,“她是鹰,有广袤的天空,不该被束缚在一个金笼子里。”
“所以,你还是打算把她调回去,是吗?”
沈珩又有点想哭:“她走了,那你怎么办?”
是啊,他怎么办?
沈遇青怔然。
他从没想过和宋听欢分别的日子。
他本可以一直忍受黑暗的,可他偏偏,拥有过宋听欢。
沈珩哽咽着说:“哥,这对你太残忍了。”
沈遇青蓦地目光坚定。
“如果要用她的翅膀换我的双腿,那我宁愿死在那场车祸里。”
沈珩哑然。
他哥不是在开玩笑。
沈遇青攥紧简历,对沈珩说:“扶我起来,陪我一起去找她吧。”
沈珩:“……好。”
宋听欢正在做饭。
她刚出去买盐的时候,顺便把蓝莓酱也带出去扔了。
扔得远远的。
她还在想,什么时候把后院那几棵蓝莓树也刨了。
种柠檬就挺不错的,好吃又好看。
电梯那边传来动静,宋听欢边打鸡蛋边看过去:“小沈总,你也来啦,晚上想吃什么?”
沈珩双眼通红,说了个:“都行。”
竟然不是辣炒火腿肠?
宋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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