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魏正宏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笑意,“只是想提醒您,下雨天路滑,开车小心。”
“……谢谢。”
林默涵推开门,走了出去。
雨丝飘在脸上,冰凉。他没有回头,径直走向自己的车。阿坤已经发动了引擎,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整个人几乎虚脱。
“沈先生,去哪儿?”阿坤问。
“回公司。”林默涵说,然后补充了一句,“开快一点。”
车子驶出港区,驶上来时的路。林默涵从后视镜看到,那辆黑色的福特车没有跟上来——它依然留在仓库门口,魏正宏还没有走。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刚才在仓库里的每一幕,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都在脑海里飞速回放。魏正宏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句看似随意实则暗藏机锋的问话……
突然,他睁开眼睛。
“不对。”
“什么不对?”阿坤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
林默涵没有回答。他的手伸进西装内袋,摸到了那本《唐诗三百首》,摸到了女儿的照片。但还有一样东西——他的钢笔,那支黑色的派克钢笔,一直放在内袋里的。
不见了。
他猛地坐直身体,把内袋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唐诗三百首》,女儿的照片,一些零钱,名片夹……但没有钢笔。
仔细回想。在港务处办公室,他掏名片给王明德时,钢笔还在。在仓库里,魏正宏走过来时,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内袋,那时钢笔还在。然后张启明冲进来,他扶住张启明,从怀里掏皮夹……
他想起来了。在掏皮夹的时候,钢笔从内袋里滑了出来,掉在了地上。当时他的注意力全在魏正宏和张启明身上,没有注意到。而在他离开仓库时,走过那堆撒了蔗糖的地面,钢笔很可能就掉在那里,被糖盖住了。
一支钢笔,掉在仓库地上,这不是什么大事。很多商人都会随身带钢笔,掉了就掉了。
但问题是,那是一支派克51型钢笔,金尖,笔帽上刻着一个很小的字母“L”。
林。
林默涵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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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里,魏正宏蹲下身,从白色的蔗糖里捡起那支黑色的钢笔。
他用手帕擦去笔身上的糖粒,露出光滑的黑色漆面。然后,他拧开笔帽,露出金色的笔尖。在笔尖的侧面,刻着一个很小的、几乎看不见的字母:
L。
“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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