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身,可敢再见少年人?”
此诗一出,现场寂静,卢修斯那被邪神色孽控制上千年的灵魂,又一次出现了他身为凡人时的某种情绪。
追忆,光荣,后悔?
各种繁杂的情绪充斥在他的脑中,随即转化成了暴怒。
李秦武现编的这首诗并不深奥,随便有点文化功底的人都读得懂。
更何况卢修斯堕入色孽后,经常接触到一些有文化的色孽大魔,听他们吟诗作赋,所以他的文学素养是很高的。
听这首诗的上下文,结合他本人的处境,他一下子就知道了李秦武是什么意思。
这首诗前四段,描写的是卢修斯本人还是忠诚派的时候,说他长得帅,武艺高强,在大远征中斩妖除魔,立下了极大的功勋,对人类帝国有功。
虽然他私德有亏,嫉妒别人,并且经常在决斗中使阴招把别人给弄死。
但依旧瑕不掩瑜,他仍然是帝国的战士。
可问题是他终究是个朽木,居然选择堕入色孽!
以前那个俊朗的战士,被亚空间能量腐蚀,变成了如今这个脸色苍白,长着蛇瞳的怪物。
当初那个强大,帅气,忠诚的战士不见了,如今只剩下一个扭曲纵欲的怪物。
然后李秦武问卢修斯,虽然你得到色孽的关注,修成了如今的魔王身躯,但是你还敢见当初的自己吗?
卢修斯这家伙虽然是个妥妥的小人,但正如李秦武在诗中描写,他以前在帝皇之子战团当十三连的连长,那叫一个意气风发。
手中要兵有兵,要权有权,长得还帅,剑术还屌,妥妥的人生赢家。
而且说白了,当初在体制内为帝王打仗,走的是正道。
正如李秦武所说的,虽然你私德有亏,但你大方向上走的是正道,那就是瑕不掩瑜。
结果你现在不走正道了,堕入魔道,还把自己搞成现在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头发都没了,脸白的和他妈死人一样,妥妥的大毁容。
编制没了,光辉的未来没了,人还变丑了。
虽然变强了,但总感觉失去了一切,那种空虚,就问你卢修斯深夜睡在被窝里的时候,会不会感到后悔?
如果当初自己意志坚定点,不要投奔混沌,是否会有不一样的未来?
答案显而易见,卢修斯破防了。
这个极度自傲的混沌叛徒,仿佛看见当初意气风发的自己,穿着紫色的铠甲,长着俊朗的面容,手中拿着长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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