氤氲升腾,薄雾隐约显出疏影,两个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一边聊着天,一边喝了几杯酒。
很快,孟娴的脸上染上些许红晕,脑子也晕乎乎的,她索性闭上眼,语气慵懒:“傅信,给我讲讲你大学时发生过什么事吧,我从来都没有听你提起过。”
傅信本科期间,孟娴和他完全没有见过面,对她来说,这几年的傅信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她一直想填补这段空缺。
傅信声音轻软,实话实说道:“什么都没有发生,学校和公寓两点一线,除了上课还是上课,无聊透顶。”
孟娴知道对方一本正经惯了,只好降低要求,声音也又弱了些:“让你印象深刻的事情也可以。”
傅信垂眼,看向孟娴:“比如呢?”
“比如……有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让你失去理智的那种?”
“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就是追求你。”说这话时,傅信的微表情才生动起来,“……不过我不后悔,我终于勇敢了一次。”
孟娴轻笑一声:“说点儿我不知道的。”
不知道的……
傅信的脑海里回荡着这四个字,好一会儿,他又开了口,声音轻得几乎快要听不见:“有一次,我一天都没去上课,那天还有当时最喜欢我,也是全校公认最严厉的老师的课。”
傅信看起来不像是会被感情或欲望操纵的那种人,所以能够让他失去理智的事实在屈指可数。但每一次,都和孟娴有关。
当哥哥的感情处于一团乱麻的时候,他正忙着学业和参加各种竞赛,自顾不暇,几乎和国内断联。漂泊在外的日子虽然孤寂忙碌,但也算充实平静,他没有余力想其他的事,每天睁开眼就是那些繁复枯燥的论文数据,日复一日,毫无波澜。
罗伊斯总说他像个科研怪物,无牵无挂,没有正常人类该有的感情,任何人、任何事都别想分走他的注意力——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了孟娴的存在。
直到某个平平无奇的早晨,傅信照旧坐上离他公寓最近的那班电车去上课,四周人声嘈杂,他习惯性地戴上耳机,抽空听了罗伊斯昨晚发来的消息:“刚才搭讪了一个亚洲女孩,感觉是和你很配的类型,要不要介绍给你?”
傅信关掉手机,他已经懒得回复罗伊斯。不多时,车门关闭,电车驶离站台,他也把目光投向了车窗外——不远处,与他乘坐的电车背道而驰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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