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精神暴力的行为了!
你已经在无形当中,暴露了你的人品,你的人品,可比闫妍低劣做了。
当年闫妍的确有她不对的地方,她隐瞒了自己的学历,你当时知道她隐瞒学历的时候,你第一时间就可以开除她甚至于在全公司的面前公开她的行为,你都无可厚非。
可你选择了留用她。
既然选择留用她,你就应该不计前嫌。
可你呢?
作为一个公司的领导,你钻空子,对人实施精神暴力。
整整三年时间还不够吗?
结果事情都过了十年了,你竟然还能不依不饶的,追到我们公司来,管我们的公司的事情。
请问林总,谁给你的这个权利,让你跑到我们公司来教训我们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