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九狼想了想,说了第一条规划,“迷雾谷眼下最缺的,不是神医,而是一批能上战场的随军医士。”
“他们无需懂得多高深的医理,但必须掌握几样本事。”他看着苏晴,条理清晰:
“其一,清洗。其二,消毒。其三,缝合。其四,包扎。”
这四个词,简单直白,却精准地概括了处理外伤最重要的步骤。
寻常大夫治外伤,多是敷上金疮药了事,何曾有过如此清晰、标准化的流程?
尤其是‘缝合’二字。
这时的医道确有缝合之术,但因有感染、溃烂之险,非万不得已不用。而他,竟将此列为医士必须掌握的技能?
“第二步,是制药。”这是杨九狼之前就想做的事情:
“除了寻常治头疼脑热的成药,医堂必须能制备两种特殊的军用药。”
“哪两种?”苏晴下意识地问。
“第一,是效果更好的金疮药。止血要快,愈合要快。”
这个不难理解。
“第二,”杨九狼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是一种能防止伤口溃烂流脓的药。”
这里,杨九狼其实是在描述抗生素的概念。
他巧妙地将其包装成‘防止伤口溃烂流脓的药’,苏晴能听懂,但又无法完全理解其背后的革命性意义。
战场上,士兵战死者三成,因伤口感染而死者,却占七成!
若是真有此药,一支军队的战损,将大大降低!
“你……有此药的药方?”苏晴的声音,彻底变了调。
如果说之前的医书让她渴望,那这道药方,足以让她感到震惊,甚至……敬畏。
“有。”杨九狼看着她被惊到的模样,心中了然,“但药方是死物,能否制得出来,还要看堂主你的本事。”
他轻轻一推,便将这个天大的难题,连带着无上的荣耀,一同推到了苏晴的面前。
“只要药方是正确的,我定能把它给配制出来。”苏晴对自己的能力颇有很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