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亭看着他,说道:“此案名为崔家二郎过失杀妻案。”
“案子发生于上月,也就是你被抓入大理寺狱前天,万年县衙接到宣平坊崔家报案,崔家二郎失手杀死其妻。”
崔家?李为君听到“崔”这个字,问道:“四大望族之一的崔家?”
林永亭点头道:“不错。”
“崔家报案以后,御史台的人,便将此事上奏给了圣人,圣人听闻降下旨意,由京兆府接手此案,这个案子遂而变成了钦案。”
李为君心头一动,他想起来,那天他来京城报官,去过京兆府,但京兆府说正在审理大案,原来就是这个案子。
林永亭接着道:“由于证据确凿,当天,京兆府便给出了判决,崔二郎无罪。”
“等等!”李为君愕然道:“崔二郎杀死了他的妻子,怎会被判为无罪?”
林永亭解释道:“崔二郎辩称,是他妻子先持刀对他动手,他被迫出手,京兆府以他是自卫心切,还击是无奈之举为由,判其无罪。”
“圣人知晓判决后,大为不满,将此案交给了刑部再审,刑部也判决崔二郎无罪,圣人不准,让再审。”
“算上昨天,这大半个月,圣人已经不准了七回。”
林永亭缓缓道,“圣人的意思,是杀人偿命。”
“但三法司坚决反对,内阁也不赞成,所以此案拖至今日未决。”
这或许是个让密巡司出名的机会啊......李为君思索片刻,说道:“林公公,我能看看卷宗吗?”
庞硕奇怪道:“你看卷宗干啥?”
李为君解释道:“咱们是密巡司,密巡司的职责,就是为君分忧。”
林永亭赞赏道:“说得好。”
“杂家看过好几遍卷宗,已能熟背,待杂家给你写下来,你来看看。”
李为君拱手道:“有劳林公公了。”
众人来到厅堂坐下,林永亭坐在案桌后面,提笔在纸上写下卷宗,交给李为君。
李为君接过卷宗,低头看了起来,随即做出总结:崔二郎,名为崔弘志,年二十七岁。
其妻王氏,二十三岁。
王氏见崔弘志这两个月来,整日留宿青楼,心中不满,待崔弘志回来后,出言责备,崔弘志遂与王氏发生争吵,继而打斗。
打斗过程中,王氏拿出短刀,连刺崔弘志十余刀,崔弘志为了自救,反手夺得短刀,王氏不依不饶,结果,被崔弘志失手杀死。
此事有崔家婢女和崔府管家作证,京兆府认为王氏以卑犯尊,已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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