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版权买断罕见且价高;金庸因《明报》连载王牌地位议价强势,古龙则随创作阶段从“低价求售”到“天价授权”跃迁,影视版权是当时最核心的变现渠道,价格区间3-30万港币(视作品热度与作者地位浮动)。
最主要的是,60年代行业通行的“分拆授权”模式,交易遵循精细化分拆原则,极少有全版权买断(除非作者急需现金)。
而且都需要你1-3年之内就制作出来,不然版权就不保。
也就是张耀扬即便是花巨资买了下来,他三年之内又不可能拍出来变现,等于说买了无用。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漫画,但这个年头香江的漫画市场也不行啊,而且张耀扬一个人怎么画。
所以没辙。
金庸自办《明报》,视版权为核心资产,只卖影视改编权,不卖全版权。所以简单来说,金庸的东西碰都别碰,没门的。
而且张耀扬被《明报》给赶了出来,也是金庸的意思,他已经受了气,怎么可能还跟金庸合作?
再那么一看,飞雪连天射白鹿写到哪了儿了?
1961年刚刚写到《倚天屠龙记》?
那张耀扬就对不起了,本来想着合作的,但现在……
桀桀桀——
张耀扬邪恶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