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优先保护出资方的权益。也就是说,房子最大头的部分,天然就倾向于您爱人。再加上她能提供大部分还贷流水的证据,她至少能分走这套房产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份额,甚至更多。”
“第二,关于您岳母的劳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亲属间的家务劳动必须支付报酬,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您岳母十五年的付出,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补偿考量因素。您爱人提出的三十万,在法官看来,可能并不过分。”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律师的目光变得锐利,“你们去她单位闹事,这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对她名誉权和安宁权的侵害,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一旦她拿出监控录像和报警记录,您,周先生,就成了无可辩驳的过错方。在过错方的前提下,法院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判决上,都会向无过错方,也就是您爱人那边倾斜。”
律师的每一句话,都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周毅和公公的心上。
他们以为的“王法”,非但没有成为他们的武器,反而成了审判他们的法典。
“那……那孩子呢?乐乐是我的儿子,是周家的长孙!她总不能把孩子也抢走吧!”公公抓着最后一根稻草。
“法律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周乐这个年纪的孩子,他的意见会占很大比重。”律师平静地说,“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并且母亲一方能提供更稳定、更优良的成长环境,法院百分之九十九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
公公彻底没话说了。他像一个被戳破的气球,瘫软在椅子上,眼神空洞。
周毅浑身冰凉,他看着律师,声音都在发抖:“那……律师,您的建议是?”
律师合上文件夹,给出了最后的结论。
“我的建议是,接受你爱人的第一个方案。”
“净身出户虽然难听,但实际上是用你名下的房产份额,去抵消那三十万的补偿款和她十五年来多付的房贷。这是止损,不是亏损。否则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你不仅可能要支付这笔钱,还要额外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并且在工作单位和亲友面前颜面尽失,最后的结果可能比现在更糟。”
“她给你们四十八小时,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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