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写的。”
苏云晚的心往下沉了半寸。
“你确定?”
“确定。苏先生写'本'字的最后一笔,竖钩永远往左带。这行字里的'本',竖钩是往右收的。而且'册'字的竖画间距太宽,苏先生写字很紧凑,不会留这么大的空隙。”
苏云晚低头重新审视那行字。
她刚才注意力全在内容上,没有仔细比对笔迹。
郑远山说得对。
这个“本”字的收笔方向确实跟前面账册正文里的不一样。
“那这行字是谁写的?”
郑远山摇头。
“我只能告诉你,不是苏先生的字。至于是谁写的——你得问认识其他人笔迹的人。”
苏云晚转头看向墙角的赵德财。
赵德财缩了缩脖子。
“赵老板,这行铅笔字,是周永昌写的吗?”
赵德财凑过来瞄了一眼,又缩回去。
“像是。周老板写字就是这个路数,横平竖直的,跟小学生描红本似的。”
苏云晚把这个信息消化了三秒。
所以这行字是周永昌在1973年加上去的。
一个偷了主家财产的管家,在临死前一年,用铅笔在偷来的账册背面写下了备注——另外两册在女儿手里。
这个行为本身就透着古怪。
他为什么要写这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