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晕倒在家的消息,我是在第二天知道的。
不是通过任何亲戚的电话。
而是通过张律师发来的,一份关于被告人社会关系背景的调查简报。
简报里客观地描述了传票送达后,王秀莲因情绪激动引发短暂性昏厥,送至社区医院后,于两小时内苏醒并出院的全部过程。
后面还附了一句律师的专业判断:
“此行为不影响诉讼进程,但可预见对方将以此为筹码,尝试进行道德施压,建议您继续保持静默。”
我回复了一个“收到”。
心中,再无波澜。
而此时,风暴的第二个中心,开始在我的那些“亲戚”中引爆。
最先接到警察电话的,是我那位热心的三表姑。
当她听到电话那头,自称是市公安局的警察,让她去配合一起网络寻衅滋事案件的调查时,她当场就懵了。
她以为是诈骗电话。
直到警察准确无误地说出了她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她在某月某日某时,用自己的手机号,给我打过一个长达十五分钟的电话后,她才真的怕了。
她哆哆嗦嗦地来到派出所。
警察把一份文件推到她面前。
那是她和我通话的全程录音文字稿。
旁边还有一份打印出来的,厚厚的法律条文。
关于“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
警察指着录音稿里,她说的那些“不孝女”、“白眼狼”、“逼死亲妈”的话。??????????
语气严肃地告诉她:
“你的行为,已经涉嫌诽谤和寻衅滋事。”
“考虑到你是初犯,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这次以批评教育为主。”
“但如果再有下次,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留,甚至提起公诉。”
“这是训诫书,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字吧。”
三表姑这辈子,连派出所的门都没进过。
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她吓得魂飞魄散,哭着喊着说自己是冤枉的。
“警察同志,不是我要说的啊!”
“是王秀莲!是她求我帮忙的!”
“是她跟我说她女儿怎么怎么不孝,她儿子怎么怎么惨,让我打电话去劝劝她女儿的!”
“这些话,都是她教我说的啊!”
为了脱罪,她毫不犹豫地,把王秀莲卖了个底朝天。
警察只是做了笔录,没有表态。
三表姑签完训诫书,失魂落魄地走出派出所。
她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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