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两人感情愈发好,后来男人要去其他城市任职,就想带上陆玉华,希望跟她结婚。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青梅竹马终成眷侣,非常乐意,简单办过婚礼后,两人匆忙离开,陆玉华除了一堆行李和一只她第一次下海捡回来的海螺,什么都没能带上。
他们中途经过了几次调任,男人终于调到了首都,生活稳定下来,也是这个时候,他们才终于决定要第一个孩子。
陆玉华的一切证件跟手续都是男人办的,因为她不怎么有文化,作为一个从小就要下水的女孩,是不会怎么认字的,只有政府进行扫盲政策的时候,去学了一点字,让她自己办事,完全做不到。
结婚几年,男人其实早觉得跟这个没文化的女人没有共同语言,平日里就愈发暴躁,但陆玉华因为从小就在村子里见惯了许多男女家庭的相处方式,她认为这些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