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业把眼镜戴上,把那份认亲书拿起来,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字写得好,措辞也庄重——不是那种官样文章的庄重,是那种老的、从族谱上抄下来的庄重,每个字都带着分量。他看到最后一句——“林氏列祖列宗在上,今认李建军为林家之子,以继香火,以续亲缘。”他把这份认亲书重新放回桌面上,用手掌轻轻按了按,像是在按一个印章。
“我同意。建军这孩子,我认。薇薇在天有灵,也会高兴的。”他把手从认亲书上移开,重新坐回椅子里,背挺得笔直,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下,“那——婚礼那天,我要做什么?”
“坐上去。让建军和晚晴给您敬茶。”林老爷子说着从藤椅扶手上拿起一条叠得整整齐齐的围巾,是林薇薇生前给外公织的那条。他把它放在认亲书旁边,推了过去,“这是薇薇给你织的围巾——她以前老说对不住你,说她小时候你太忙没空陪她,长大了她又跑得太远。你围着它去,就当是薇薇也在场。让那孩子知道,她爸没有怪她。”
林正业低下头,手指慢慢抚过围巾上那些歪歪扭扭的针脚。有些地方织得紧,有些地方织得松,是薇薇刚学织围巾时的旧作,手法还很生涩。他把围巾捧起来,贴在脸上,眼睛透过镜片看着桌上那份认亲书,良久,才从胸腔里挤出两个字。
“好。我坐上去。”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