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和王妙君相识后,几次练琴结束,都会和她一起,三个人吃吃逛逛的,关系越发好了起来。而刘念也发现两人格外投缘,都是15岁的年纪,同样是喜欢说笑的性格,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尤其是在中考放榜后,王妙君考上了市一中,和将在那里借读一年的刘念很快就会成为校友,甚至可能会是同班同学,这样的缘分让两个小姑娘彼此间生出了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
“念念,起了没啊?7点了!快起床啦!不是说好9点见的吗?懒猪!”咚咚咚的敲门声,还伴随着刘思大清早就惹人生厌的大喊。
“没人告诉过你,扰人清梦是十恶不赦的吗?而且约好的9点才见面,你急什么啊!”带着一丝起床气的声音从被子里传出来。原本还想再赖一会儿床的刘念,在门口那“声声不熄”的催促声中,无奈的起了身。
打开门,看着门外打扮一新的刘思,刘念毫不留情地取笑道:“你当自己孔雀啊?还开屏呢!”
“你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啊?我这样穿,难道不是更显得玉树临风,天人之姿?”刘思扯着新买的粉色衬衫,和“不懂得欣赏”的妹妹理论着,“你们小姑娘不都喜欢粉色吗?我这么穿难道不好看吗?”
“我的亲哥哥啊,谁告诉你小姑娘都喜欢粉色的?妙君啊?”
“她倒没有,可电视里不都是这么说的么?”刘思随即又扭捏了起来,最近总在外边跑被晒黑的脸,再配上粉色衬衫,真是让刘念有些不忍直视。
“天人之姿,这辈子你就别想了!你要是还想和玉树临风稍微沾上那么点儿边儿,就听我的,回去换件儿正常的短袖,然后再换掉你腿上那条白裤子,哦!对了,还有你脚上那双碍眼的白皮鞋。”刘念边扎着头发边走出了卧室,实在不想再看刘思一眼。进洗漱间时,头也不回的加了一句:“还是你的运动裤和篮球鞋更顺眼。”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洗漱间的门。
刘思看着自己身上精挑细选的衣服,黑着脸回了屋。
两人出了门,到了约定的麦当劳,刚点了三份早餐,王妙君就到了。刘念看着好友的穿着打扮,又看看身边的刘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啊,这两人很心有灵犀么,都是一件杏仁白的短袖上衣,一条黑色的运动裤。
看到和对方几乎一摸一样的装扮,两个人都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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