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周武、阿福三人上堂问话。知府大人要开堂审理李元昌越狱行凶一案。
林墨早有准备,带上准备好的证物(用布包好的淬毒匕首、迷魂香残渣,以及那张失效的匿形符,虽然官府未必认得,但可作为“邪术物品”呈上),又让王老实看店,叮嘱王石和小鱼照顾好郑氏,便与周武、阿福一同前往州府衙门。
公堂之上,气氛肃穆。知府是个面容清癯、目光锐利的中年人,端坐堂上。两侧衙役手持水火棍,高喊“威武”。李元昌已被提上堂来,戴着沉重的枷锁脚镣,身上还带着那晚搏斗留下的伤痕,但眼神依旧凶狠桀骜,昂着头,不肯下跪,被衙役强行按倒。
林墨作为苦主和擒获贼人的主家,率先陈述。他条理清晰,从接到青阳来信得知李元昌越狱,到加强防范,再到昨夜李元昌如何翻墙潜入、使用迷香、持淬毒匕首意图行凶,被他们早有防备、合力擒获的过程,一一说明。呈上证物,并指出匕首淬有剧毒,迷香药力猛烈,绝非普通贼人所有。
周武和阿福作为直接参与擒拿的伙计,也分别作证,所述与林墨吻合,并补充了李元昌反抗、试图破窗杀人的细节。
知府仔细听了,又命仵作当堂检验匕首和迷香。仵作验后回报:匕首所淬之毒,乃是一种名为“见血封喉”的奇毒,产自西南蛮荒之地,毒性剧烈,中者立毙;迷香成分亦不寻常,有强烈致幻迷晕之效。知府又命人呈上青阳县发来的海捕文书,核对李元昌的相貌、特征,确认无误。
“案犯李元昌!”知府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你越狱潜逃在前,持淬毒凶器、用迷香夜闯民宅、意图行凶杀人在后,人证物证确凿,还有何话说?”
李元昌被按在地上,闻言猛地抬头,嘶声吼道:“狗官!老子认栽!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但林墨小儿害我家破人亡,夺我妻儿,此仇不共戴天!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还有郑氏那个贱人,勾结奸夫,谋害亲夫,也该死!”
“放肆!”知府大怒,“公堂之上,岂容你胡言乱语,污蔑良善!本府已查过卷宗,你因殴打发妻郑氏致其重伤,被青阳县判杖刑、徒三年,发配矿场。郑氏已与你义绝,何来妻儿?林墨乃郑氏之子,与你并无瓜葛,何来夺你妻儿?你越狱潜逃,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欲行凶杀人,实属罪大恶极!来呀,大刑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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