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州盐案尘埃落定不过半月,一道新的诏令便从洛阳发出,直抵各州郡衙署。
《监察御史巡州县诏》,刘封亲笔拟就,门下省副署,内史省誊抄,一夜之间从洛阳驿道奔往天南海北。诏令正文只有三条:其一,选御史台资历深厚、刚正不阿者二十人,分巡各州,岁末轮换;其二,监察御史有权查阅州县一切公文、账册、案卷,有权接见地方士民、受理诉状;其三,监察所见,不拘大小,皆可直接密奏御前,沿途州县不得阻拦、不得设障、不得报复。
这道诏令,比审计司查账更让地方官吏脊背发凉。
审计司查的是数,监察御史看的是人。数可以造假,人怎么藏?
正月二十八,寒梅未谢,洛阳城南的御史台大门前,二十名监察御史整装待发。他们身着青色官袍,腰悬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