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约翰撇撇嘴,语气里带着一丝嫌弃。
卡尔不耐烦地啧了一声,重新举起枪。
“砰!砰!”
又是两声枪响,在空旷的草原上回荡,像死神的脚步声。
子弹精准地射入了长颈鹿的头部,抽搐停止了。
那双曾经能望见天边的眼睛,彻底失去了光彩,变得空洞无神。
“OK,搞定。”卡尔吹了吹枪口的硝烟,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两个人整理了一下衣服,拿着酒杯,慢悠悠地走到了长颈鹿的尸体旁,皮鞋踩在血泊里,留下一串带血的脚印。
尸体还冒着热气。
这头巨大的雄鹿鲜血在草地上蔓延开来,像一朵盛开的、妖艳的红莲花,散发着铁锈般的腥味。
卡尔掏出手机,递给年轻的同伴:
“来,约翰,拍一张。这头鹿真不错,发到Ins上,那群环保婊肯定会气疯,在评论区哭爹喊娘。”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戏谑和挑衅。
约翰笑着接过手机,调整角度。
两个人蹲在尸体旁,一只手搭在温热的鹿皮上,另一只手举着酒杯,对着镜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背景是还在汩汩冒血的弹孔。
他们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灿烂,仿佛刚刚不是杀戮了一个生命,而是猎获了一件珍宝。
拍完照,约翰站起身,看着那具庞大的尸体,嫌弃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走一只苍蝇:“好了,拍完了。这肉留着也没用,太糙了,塞牙。”
卡尔转过身,对着那几个一直低着头站在一旁的黑人向导,用傲慢的语气,像使唤牲口一样喊道:“嘿,你们!这肉归你们了!皮子也归你们!剥干净点!鹿头给我留下,别弄坏了那对鹿角!”
“是,老板!”黑人向导们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麻木地应了一声,声音低得像蚊子叫,然后一挥手。
接着,一群黑人熟练地掏出锋利的砍刀,走上前去,眼神空洞,像是台没有感情的机器。
没有祷告,也没有怜悯。
砍刀挥舞,寒光闪烁,像死神的镰刀。
几个人像屠宰场的工人一样,熟练地剥皮、肢解。
鲜血溅在他们的脸上和身上,但他们毫不在意,甚至面无表情。
长颈鹿的皮被完整地剥下,脂肪被剔除,鲜红的肌肉被分割成一块块,扔进麻袋里,像在处理一堆猪肉。
整个过程,高效,冷酷,像一场流水线作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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