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结果,该误会依旧误会。
至于孩子的问题,她更有苦说不出。
这如果真的是自己的孩子,自己早就跟杨帆离婚了。
因为都达到跟别人生孩子地步了,还有必要欺瞒吗?
而且自己连孩子都不想要的人,怕耽误事业工作,怎么可能跟别人生孩子?
最后,为什么沿迁市车站警察局,没有这个孩子的报警记录。
那就不得而知了。
她哪里知道,警察局是怎么保管报警档案的?
这么多误会,自己怎么解释?
杨帆会听吗?
听了会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