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穿了一件新做的碎花裙子,是托人从镇上买的布料,花色时兴,款式也好,穿在身上衬得她皮肤白了不少。
她觉得,自己比时清月好看多了。
时清月那张脸,不过是白一点,嫩一点,但那种白是病态的白,是常年在地里干活晒不出来的白。
而她不一样。
她的白是天生丽质的白。
是健康的,透着红润的白。
这种长相的人是所有人都喜欢的旺夫面相,时清月漂亮又怎么了,不过就是狐媚子而已,肯定不会招陆呈也家里人的待见。
孙笑笑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又皱起眉头,做出一个楚楚可怜的表情。
她在练习。
她要练到一见到陆呈也就能露出最完美的表情。
让他心疼,让他心动,让他忍不住想要保护她。
想象着陆呈也站在她面前,高大英俊,眼神深邃。
他会低下头,看着她,然后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他会说:“笑笑,对不起,我当初不该娶时清月。我后悔了,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孙笑笑被自己的想象羞红了脸,捂着嘴笑了起来。
她笑得浑身发抖,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时清月,你等着吧。”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等秋收结束了,等去了公社,我看你还有什么脸在大河村待下去。到时候,陆呈也一定会跟你离婚,然后娶我。你就是一个路人甲,一个炮灰,一个注定要被淘汰的角色。而我,才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
她越想越兴奋,在屋子里转了两圈,又坐下来,继续嗑瓜子。
瓜子壳扔了一地,她也不在意,反正一会儿有她爹收拾。
“对了。”
孙笑笑忽然想起什么,从炕上跳下来,走到柜子前面,打开柜门,从里面翻出一个布包。
她打开布包,里面是一叠信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这是她这几天的成果。
她模仿时清月的笔迹,写了一封情书,内容是时清月写给胡春伟的。
她不会模仿笔迹,但觉得反正也无所谓,到了公社,领导又不会鉴定笔迹。
只要她把信拿出来,说得有鼻子有眼的,领导们肯定会信。
“时清月,这次我看你怎么死。”孙笑笑把信纸叠好,重新塞进布包里,又把布包藏到柜子最里面。
她拍了拍手,满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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