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也是该住所的常客和家庭成员,在自己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安装摄像头记录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更重要的是:这段录像证明了被告家庭对原告实施了下药、伪造文件和财产侵占的行为。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行为的隐蔽性。"
对方律师翻了翻手里的材料,想说什么,又闭嘴了。
法官看了看原告的证据册。
"原告方,请出示下药的具体证据。"
姜正明递上了第三份材料:经过鉴定机构化验的桂圆莲子羹残留物检测报告。
我在最后一次去陆家吃饭之前,把喝剩的小半碗羹倒进了一个密封瓶里带走的。
检测结果:含有地西泮成分。
法官看完报告,抬头看向旁听席上的陆振国。
"陆振国先生,您作为医疗专业人士,对在食物中添加处方类安眠药物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认知?"
陆振国坐在那里。
他张了张嘴。
旁边的郑慧兰拉了一下他的袖子。
他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