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刚蒙蒙亮。
向阳大队通往县城的土路上,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碾过清晨的薄霜,留下一道清晰的车辙。
秦振舒稳稳地骑在前面,挺拔的脊背像一棵青松,为身后的人挡住了大部分迎面而来的晨风。苏青禾侧坐在后座上,身上穿着一件干净的蓝色工装,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身侧。
这是她第一次坐男人的自行车后座,心里既紧张又新奇。为了保持平衡,她的手不得不轻轻地扶着秦振舒腰间的衣角。隔着一层厚实的布料,她仿佛能感受到他身体传来的、令人安心的温度。
风吹起她的发梢,轻轻拂过秦振舒的后背,带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洗发膏的清香。
“坐稳了。”秦振舒的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模糊,却清晰地传入苏青禾耳中。
“嗯。”她轻声应着,脸颊微微有些发烫,忍不住将头又往他后背靠了靠,似乎这样能躲开更多寒风。
一路无话,气氛却在一种微妙的温馨中发酵。
土路颠簸,每当遇到坑洼,秦振舒都会提前减速,小心地绕过去。偶尔实在避不开,车身猛地一震,苏青禾便会下意识地抓紧他的衣服,秦振舒的嘴角就会在前面悄悄地勾起一抹笑意。
从向阳大队到县城,几十里的路程,他们却仿佛不觉得漫长。
抵达县城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街道上人来人往,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秦振舒没有直接去“鬼市”,而是先带着苏青禾来到了县里最大的百货商店。
“来这儿干嘛?”苏青禾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你是咱们赶山队的文书,总得有套像样的办公用具。”秦振舒说着,便径直走向了文具柜台。
在那个年代,一支英雄牌钢笔,一瓶上海牌的蓝黑墨水,绝对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标配,也是一份相当体面的礼物。
苏青禾看着柜台里那支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钢笔,心里有些意动,但一想到价格,就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用铅笔头就行,这太贵了。”
“工作需要,记我的账。”秦振舒却不容她拒绝,豪气地对售货员说道,“同志,麻烦把那支钢笔和墨水包起来。”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和工业券。那干脆利落的模样,让苏青禾拒绝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当那包装好的钢笔和墨水被塞进手里时,苏青禾的心里像是被什么温暖的东西填满了。她低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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