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
胡一逍秒懂李闻或许有新的战术,于是没夹烟那只手对着好兄弟就比了个大拇指:“林总,我跟你讲哦,这阿闻可是我亲老弟来着,要加深感情,你不能跟我一个人加深,必须得把我老弟加上。”
林禹堂这两个多小时也观察过的,先前介绍和名片互换的时候就清楚,李闻年纪轻轻就是众易金融公司业务拓展部的部门经理了,光看名片,不懂内情的以为这是和胡一逍同级别的家伙。
整个众易金融六人组里,作为魔都本地佬最懂时尚,别看罗沛总一副商务休闲的样子显得很高档,但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林禹堂认为他能配置上这些并不令人稀奇。
至于丑壮组合,呃~他俩不用看,老江就算有些家底,在林禹堂眼里也就是个郊区工厂主管的品味,毫无点评的必要;罗棠就更不用说了,整场活人里就他颜值为负,再能说会道,一眼就能瞧出他底蕴不足、心虚硬撑。
关键是胡一逍和李闻,俩人衣着打扮明显有同系列的嫌疑,不看其它,只瞧俩人脚踩休闲的撞色板鞋,而不是其他人那种商务或者休闲的皮鞋,林禹堂就晓得,光那鞋子绝对不是拿着万儿八千工资就能配置得起的装备。
就如同他脚下这双棕色的英伦进口皮鞋,上千英镑的高端定制款式,换到同单位的总行同事们,也不见得有人舍得穿着上下班。
先敬罗衣再敬人,虽然林禹堂表面上看起来对谁都客客气气的,但明显在斩杀丑壮组合时,只用一打啤酒就将人搞定,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人家真有点不把他俩当回事呢?
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李闻突然想到的这一点,特么自己上世也是被这货用啤酒搞定的,顿时生出一丝报仇之心。
“今天算是见识到了林总的全攻全守,四种酒都喝得没味了,咱们换个口味,我刚让朋友给我调了两瓶707过来,逍哥你上次还说我家里那个味道不对,今天看看魔都的707有什么差别。”
李闻反身帮着服务员分配好高脚杯,天鹅颈的醒酒器里,血色的红酒妖艳异常,也没太多讲究,往杯里一倒,觉得差不多了就停下,但那份量绝对不是所谓的餐桌礼仪里的份量。
“可以哦阿闻,在这都能有朋友送酒。”胡一逍才没管有没有在李闻家里喝过什么707、808的,抓着高脚杯就磨着桌面摇晃了几圈:“禹堂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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