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少年名叫颜回,是附近这一片的名人。
有名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本事,而是因为他大半聋又大半哑,还是个傻子。
据说他是十年前被人在山门外捡到的流浪儿,因为没有灵根,又身有残疾,只能在杂役处干些最脏最累的活。
但这傻子有个怪癖,他不喜欢跟人待在一起,却偏偏喜欢待在这座破钟楼里。
这几年来无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会爬上钟楼,用破抹布一点一点地擦拭满是铜锈和鸟粪的大钟。
然后他就会把耳朵贴在钟壁上,一动不动地听上几个时辰,脸上还会露出某种痴痴的笑容。
大家都说,这傻子是把破钟当媳妇了。
颜回听不见太清执事的呵斥,但他看得懂现在的情况,他死死抱住绳子,拼命摇头,眼神里满是恳求。
“钟……活……的……”
他费力地挤出这几个字,指了指大钟,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似乎想表达什么。
“活个屁。”
执事不耐烦了,这大热天的,谁愿意跟个傻子磨叽?
“把他拉开,别耽误时辰。”
两个身强力壮的杂役走上前,一把抓住颜回的后领,将他甩了出去。
摔在地上的颜回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又要往上冲。
“嘿,给脸不要脸是吧?”
执事这回是真生气了,手中灵力微动,一道风刃弹出,直接打在颜回的腿弯处。
颜回再次跪倒在地,这一次,他怎么也站不起来了。
但他没有放弃,依旧在地上爬。
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恐惧,只有一种令人心碎的执着。
他向着那口钟爬去,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念叨着:
“别……动……它……疼……”
藏经阁门口。
顾清源站在台阶上,手里拿着蒲扇,目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看着这一幕。
“吱吱。”
小白鼠拽了拽他的裤腿,指了指在地上爬的少年,眼中露出不忍。
顾清源叹了口气,他认识这个颜回。
这孩子虽然住在钟楼,但经常会跑来藏经阁后院的井边打水。每次见面,这孩子都会规规矩矩地给顾清源磕个头,虽然说不出话,但恭敬是刻在骨子里的。
而且顾清源知道,这孩子不是傻子。
他的心,比这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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