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的住户,工作人员只能对照着厚厚的台账,一个一个地拨打电话。
“喂,您好,是李建国家吗?我是前进街道办的。您家在火车站印刷厂那边的老房子,现在划入站前广场开发范围了。政策是给钱或者高新区给房二选一,需要您本人或者委托直系亲属,这几天抽空带上房产证回来一趟,签字确认补偿意向……”
连续三天的高强度走访。
八组工作人员脚底板都快磨破了,喉咙也说得冒了烟。
在第三天傍晚,一份极其详尽的摸排报告放在了老赵的办公桌上。
辖区内涉及拆迁的几千户居民,电话和上门通知全部到位,无一遗漏。
……
然而,随着入户通知的深入,一个棘手的特殊问题,在第四天迅速浮出了水面,并直接摆到了街道办临时指挥部的案头上。
问题出在商户身上。
站前广场周边,紧邻着归德市那条历史悠久的老步行街,沿街密密麻麻地开满了各种商铺
一旦启动全面拆迁,这些商铺的正常营业将立刻中断。
矛盾的核心在于,商铺的房东和实际经营的租户,他们的利益诉求是完全割裂的。
房东要的是按照商业地产标准给予的高额房屋价值补偿;而租户要的,是自己被迫关门期间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用。
老赵不敢耽搁,立刻将这个复杂的商户矛盾紧急上报给了分管城建的副市长。
市政府的反应极快。
当天下午,一份针对站前广场商户的补充政策细则就下发到了街道办。
这份细则严格依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将补偿标准划分得清清楚楚:
第一,商铺业主(房东),严格按照第三方商业地产的评估价,获得全额的房屋价值补偿。
第二,实际经营者(租户),政府将根据其近三年的纳税凭证和营业流水,提供合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并酌情补偿其固定装修折旧费。
第三,所有涉及搬迁的商户,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统一发放搬家费和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第四,为了保证部分特殊商户的生计,对步行街边缘非核心施工路段的部分商户,允许其申请延期搬迁。
待政府协调周边过渡性商业街或者新的经营场所落实后,再行腾退。
这份细则一出,商户群体里的反应也是五花八门。
有拿到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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