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难对付的就是圣人,那个女教皇就是圣人——滴水不漏,难以驾驭。在我的祖国,治人之道无非有三:利、名、威。有人图利,便用利赏他;有人好名,就用名去敬他。而这个威,只能靠刑罚来。圣人做事十全十美,你拿什么罚他?正因教会的圣人太多,难以收买,龙帝才一直让我们避免与教会过多接触。所以关于教会的情报,我手中也不是很多。”
“哦,好吧。”
自从劳伦斯离开后,马修就弄了个笔记本,整天在上面写写画画,记录所有他认为可能值得写进书里的东西。他只是个能认字,懂点历史的乡下青年,写书这种事于他而言就太勉强了。时代在变化?还是我的军尉生涯?光是起名,马修就为花了三天时间,直到一个在军事学院读过书的龙骑士建议他把书名改为《风暴前线》,这样更能突出马修想描写的“战争”这一主题。
这提议真不错。于是马修的作品终于定下了名字,但他这才刚刚解决了写一本书会遇到的第一个问题。虽然马修收集了很多资料,但他一直都苦于如何组织这些材料。在马修的印象中,一本好书应该有序言部分,其中包括简单的自我介绍,再具体阐述这本书要讲的内容,这是最让马修头疼的地方。在马修的设想中,光是介绍家乡摩纳领和他的成长经历,就得单独誊出三个章节,更别说他还得花些笔墨来解释他为何要写这本书了。
战争回忆录的部分他倒是不担心,因为军衔之便,他收集了不少士兵的口述,从同团的下属到同级军官,甚至他还采访到了唐纳德。不得不说贵族就是贵族,唐纳德分享的战场经历不仅有趣,而且用词隽永文雅。马修把他们的话都记下来后,就将笔记本揣在了胸前的口袋里,打算在有灵感的时候梳理思路。
“喂,长官。我说了这么多,你就不能让我多了解了解你?”齐懊恼地看着马修把头埋在笔记本里,完全没注意到她今天涂了一点腮红。
“哦,好吧。我出生在摩纳领的一间酒馆里,今年23岁,未婚,现在茶花领第三团担任军尉。我可能是血统不纯的兰斯人,姓氏也随了母亲。据母亲说,埃里克这个姓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斯托姆王朝时期的一位骑士,所以我可能是某位骑士的后裔。”
“你能不能看着我说话?亲爱的,你瞧我今天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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