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纸条,指尖微微颤抖着展开。
一行潦草的字迹映入眼帘:不用找我了,我跟男朋友一起走了。
视线死死钉在那行字上,路易斯牙关猛地咬紧,下颌线绷得生硬,指腹几乎要把纸张捏皱。
这根本不是温年的字迹。
他见过温年写字,清秀温婉,笔画规整,和眼前这生硬潦草的笔迹,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电光火石之间,一段被他忽略的记忆猛地炸开在脑海里,昨天电话里那个男人的声音,低沉又带着磁性,此刻与另一段声音彻底重叠。
是那场倾盆大雨的公路上,雨声嘈杂模糊,他听到的那个声音,隔着雨幕显得虚浮不真切,可语调里的质感,尾音的弧度,一模一样。
“靠!”
路易斯低骂一声,愤怒如同滚烫的岩浆,瞬间从心底直冲头顶,烧得他太阳穴突突直跳,脑袋一阵阵发懵。
那个男人,居然就在他眼皮底下带走了温年,他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认出来!
悔恨与暴怒交织在一起,攥得他心脏发疼,他死死攥着纸条,抬眼盯着前台小哥,声音因压抑的怒火变得沙哑低沉。
“她那个男朋友,往哪个方向走了?”
前台小哥被他周身骇人的气势吓了一跳,不敢迟疑,连忙抬手指向旅馆外那条延伸向远方的路,声音发紧:“就那边,往外就这一条路能通车,他们开车肯定往这边走的。”
路易斯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转身就朝着门外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