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的工作机会和一份在布鲁克林公司的工作机会,她选了布鲁克林,在她从布鲁克林公司离开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后悔为什么没有一开始就去曼哈顿的律所。而当另一家曼哈顿的律所向她抛来橄榄枝的时候,她自然就倾向于这个选择。
用她的话来讲就好像是一个男人的白玫瑰和红玫瑰,面对两支玫瑰的他如果选了红玫瑰,当红玫瑰枯萎的时候,那么他会想起当时那朵白玫瑰是多么的纯洁可爱;如果选了白玫瑰,当白玫瑰凋谢的时候,那么他会怀念当时那朵红玫瑰是多么的娇艳欲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白玫瑰和红玫瑰的故事背后还有另一种含义,即“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青春易逝,跳出来这个围城般的圈这个男人才会明白,无论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都能从一开始都是一样的好,也都是一样的不好。
Abby之所以觉得自己就像那个面对玫瑰的男人一样,是因为那个男人的世界中,美满的婚姻生活或者感情生活已成为一地鸡毛,而Abby她自己面对职业选择的过程中,晃然发现根本没有完美的工作,无论是布鲁克林的小公司还是曼哈顿中城的大律所,Abby都感受到工作给她的巨大压力。律所里的各种Drama不必之前的公司少,甚至更多。这是可想而知的,因为所里的人际关系更复杂,有更多利益和人事在中间纠缠不轻,加上律所里面个个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之间的算计当然有更多好戏可以看。Abby这次没能幸免,常常被迫卷进各种纠纷或敌对中,找不到脱身的出口。
如果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那个男人既矛盾又自私,那么小公司与大律所中的Abby又何尝不是呢。只不过那个男人的自私折磨的更多的是故事中的玫瑰的感情,而Abby的生活和工作中,是被折磨的那一方。在小公司工作的时候,Abby觉得要去大律所,在大律所受不了的时候,Abby想回小公司。现在她看清楚了,小公司本来就是饭粒子,大律所本来就是蚊子血,不过是她当时糊涂,把没能去的大律所想象成朱砂痣,而现在隐约觉得小公司远远地看来好像一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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