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被酒丝穿过了。
不是穿过身体,是穿过他们正在共鸣的情感。
浪漫魔法体系依赖情感共鸣——这是皮埃尔在战前亲口告诉副官的原理。
法师们用诗和音乐制造一种情感场域,然后所有人进入同一种情绪。
同一种情绪共振越强,魔力输出越大。
这是高卢鸡的独门绝技,但也恰恰是它的命门。
李白操控的不是魔力,是情感本身。
他的诗直接进入了,魔法师们制造的场域。
不是融入,是接管。
场域还在,共鸣还在,但共振的中心点变了。
之前中心点是《罗兰之歌》的悲愤。
现在中心点是《将进酒》的狂放。
魔法师们还在共鸣,但共的不是自己的诗,是李白的诗。
法杖还在发光,但发出来的不是暖橘色,是青色。
杖头水晶一颗接一颗地变色,像一排灯被统一换了开关。
第一排的年轻魔法师,忽然站了起来。
他扔下法杖,双手举过头顶,开始跟着李白的节奏打拍子。
他嘴里唱的已经不是《罗兰之歌》了。
他在用蹩脚的中文跟着吼——“天生我材必有用!”
他的中文不准,但音调没错。
他被李白的诗场域吞进去了。
不只是他,第二排第三排第四排第五排都有人在扔法杖。
有的在打拍子,有的在哭,有的又哭又笑,有的开始原地跳舞。
他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他们成了李白诗里的角色。
皮埃尔站在阵后,手里的高脚杯掉在地上。
没碎,泥土地接住了,但他没有弯腰去捡。
他看着自己最精锐的魔法师团,变成了一个大型合唱团——不,不是合唱团。是粉丝见面会。
五千人的军团,站在前面的一千五百个魔法师,被一个站在城墙上、边喝边唱的白衣男人反向操控了。
他们现在是李白的乐队,是李白的和声。
但李白还没停。
他灌下第三口酒,然后他纵身一跃,从城墙上跳了下去。
白衫在空中展开,他落地时膝盖微弯,缓冲了一下,然后直起身。
双脚踩在城墙外的荒原上,距离西线敌军不到三里。
他没有冲锋,没有拔剑。
他只是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唱。
他身后,城墙上的狗蛋把整个身子探出了垛口,嘴巴张得能塞进一块石头。
他身边的那群小子也在看。
有人问:“大人去哪儿?”
狗蛋没回答,他也不知道。
但他觉得白衣人正在做一件,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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