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住,养老院一分钱不退,可以凭空占有几十万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等于养老院不需要付出任何后续劳动,就可以白白赚取剩余服务费,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退费义务!”
江晨的解释十分清楚。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够理解这一点。
家属交钱,对应的权利就是享受对等时长的养老服务。
在老人去世之后,服务客观上不可能继续。
家属依法享有解除这份养老服务合同、拿回剩余预付款的权利。
而该条款,则是直接排除了这项核心权利!
“还有。”
陈乔薇表情严肃,补充了句。
“我国民政部等部门的文件中曾经明确规定,老年人已经入住机构,提出解除协议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养老机构原则上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
“老人离世,本质上等同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参照这条退费规则!”
而养老院呢?
他们用一句“包年不退费”,显然没办法对抗国家退费监管要求,不能成立。
“所以,江律师。”
陈乔薇把合同又推了回去。
“不用为这项条款担心,它写上去也没什么用。”
江晨却摇了摇头。
“不,我担心的不是这项条款的存在。”
“而是……他们立下这项条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