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光扫过在座每一张疲惫不堪的脸。
“局里已经下了死命令,20天之内必须破案。”
有人小声嘀咕:
“20天?八年都没破的案子,给20天……”
“别抱怨了!就是给两天,也得干!全武汉的老百姓都在看着我们呢!”
新一轮的摸排铺开了。
这一次,武汉市的刑警们全都动了起来。
排查范围扩大到了郊县,收集上来的线索逐条过滤、比对、汇总。
慢慢地,一个模糊的人物形象被拼凑出来。
专案组把画像往下发:
“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给我记住了。25到30岁之间,独居,身高一米六七左右,单眼皮,武汉口音。作案时穿绿色啄木鸟夹克,脚上是一双白色迪爱多纳牌进口旅游鞋。”
“就这些?”
拿着画像的民警问。
“就这些。下发到所有户籍、保安、治安、刑侦、巡逻民警手里,人手一份!”
模拟画像一传十、十传百地发了出去。
光靠这些模糊的线索,说实话,能不能把人找出来,谁心里都没底。
但谁也没想到,这一次,歹徒的运气,终于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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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1月21日,晚上。
汉阳公安局永丰乡派出所的值班室里,电话突然响了。
“喂?永丰乡派出所吗?我是管片民警余良稳!有重大发现。”
电话那头的声音急促得几乎变了调。
余良稳在电话里快速汇报:
“唐家湾7号,有个租户很可疑!房东反映的情况,我一条一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