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亮,楼下早点摊的油烟就飘上来了。
林晚洗了把脸,脸上的水还没擦干,就先把手机里的那条短信翻出来——那句“法院那边已经让我过去了”,她盯了两秒,直接截图,发到电脑里备份。
然后拎着包下楼,去打印店。
打印店老板还是那个人,嘴里叼着牙签,正把一摞A4纸拍得“啪啪”响,像在给纸顺气。
林晚把手机递过去:“就这条,连号码、时间一起打出来。再把这几条陌生号码的通话记录也一起打。每页右下角都带时间。”
老板看了眼内容,眼皮一抬:“又是他?”
林晚“嗯”了一声,没多说。
这种事,讲多了像诉苦;她现在不诉苦,她只做材料。
打印机吐纸的时候,热墨味儿往鼻子里钻,纸边烫手。林晚把纸一张张对齐,订书机“啪”一声钉上去,再用黑色文件夹夹好,像在给证据穿衣服。
回家路上,她顺手去小区物业又停了一下。
前台小姑娘一见她就压低嗓子:“林姐,昨晚那个人又来楼下转了一圈,不过没进来,我们已经备注了。”
林晚点头:“麻烦你们把昨晚那段监控时间点记一下,能导出最好。导不了也没事,先在系统里标注时间。”
小姑娘赶紧应:“好,我记下来。”
林晚心里很清楚——这种人被法院叫去谈话,表面会收敛两天,但心里的火不会灭,只会换个地方烧。
她回到家,林母端着热豆浆在厨房里走来走去,杯子放下又拿起,拿起又放下:“你今天还去法院吗?”
林晚把文件袋放在餐桌上,拉链拉开,里头一叠纸像码好了一块块砖:“去。把这条‘他自己承认被叫去’的短信也补进去。越早进卷宗,越早有用。”
林母咬着牙:“他被叫去谈话还敢闹?”
林晚没说“敢不敢”,只说了句特别实在的话:“敢不敢是他的事,留不留痕是我的事。”
上午十点半,林晚到法院,把新打印的短信补交。
窗口工作人员看到她又来,先认出来了:“又补材料?”
林晚把文件夹递上去:“新增一条,对方明确提到法院已联系他。还有陌生号多次来电记录。麻烦一并入卷。”
工作人员翻了翻,点点头:“你这边材料越来越完整了。承办法官那边会结合‘违反裁定’情况处理,有可能会先约谈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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