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把回执收进文件袋,手指按了一下纸角,心里那口气一下就稳了。
又一张纸。
她现在最信这个——不靠嘴,靠章。
从派出所出来,她没回家,直接去了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大厅里依旧是那股消毒水混泡面的味儿,大屏幕叫号“叮”一声一声响。窗口工作人员看到她,又认出来了:“又补材料?”
林晚把新东西递进去,语气很平:“训诫后出现新行为:通过第三方诱导更换房租收款账户,发送收款码,配合踩点车辆出现。这里有租客录屏、公证受理回执、派出所接报回执、物业监控截帧及登记说明。请求将其纳入违反行为保全的证据,并申请进一步明确禁止其通过第三方干扰租赁合同履行。”
工作人员翻到派出所那张回执,眼神明显又认真了一层:“你这都开始往‘动钱’走了。”
林晚没接“动钱”这句话,只说更落地的:“他现在绕着边试,租客只要一松口,就会变成烂账。希望法院尽快给执行端一个明确指令。”
窗口人员点点头,把材料收件、登记、盖章,“咚”一下,回执递回来:“我们会转交承办部门。后续如果需要补充说明,会通知你。”
林晚拿着回执走出大厅,风从玻璃门缝钻进来,有点冷,但她脑子很清醒。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是盯着周明跑哪儿,而是盯着“入口”:门禁入口、公司入口、租客入口、房租入口。入口一封,他再闹也只能在外面干瞪眼。
下午两点,租客发来一张照片:快递签收单,签名清清楚楚,旁边还有快递员扫码的时间。
紧接着又是一张——林晚寄的《房租收款账户唯一声明》被贴在租客冰箱门上,磁贴压着,像贴了个“别上当”的护身符。
租客发语音,声音比昨天稳:“声明收到了。我没回那个人,他还发了两条消息,我都没点开。”
林晚回得很短:“做得对。房租按原合同、按原账户转,备注写清月份。其他一律不理。”
刚把语音放下,物业前台又发来一段小视频——不是监控,是保安用手机拍的:小区门口告示栏上多了一张纸,A4打印的,胶带贴得歪歪扭扭。
上面写着一行很“像模像样”的字:
“房租收款账户变更通知:即日起房租转至××(二维码)。”
落款还故意写了个“房东: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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