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删除监控,我们拒绝。”
林晚回得很干脆:“要。写清楚他的请求内容、你们的答复和理由。再补一句:监控资料已按规定保存,未删除、未改动。”
她不追着周明跑,她只追“纸”。
周明越想抹掉痕迹,她越要把他“抹痕迹的动作”钉成痕迹。
这就像一个人跑去店里说“把监控删了”,他以为自己在灭火,其实是在给自己头上点灯。
第二天一早,林晚又去了物业。
物业办公室还是那股打印机+茶叶味,打印机吐纸的时候“哗啦”一声,纸热乎乎的。
经理把一张新打印的《情况说明》递给她,红章刚盖,印泥还鲜。
上面写得很硬:
时间:21:07—21:15
地点:物业办公室
来访人:周某(自称与房东存在纠纷)
行为:要求物业提供并删除此前监控资料
物业处理:明确告知监控资料属于物业管理资料,个人无权调取/删除,需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正规函件;物业已登记留存
结果:物业未向其提供监控,亦未删除、未篡改任何监控资料;相关时间点监控已标记保存
最后一行红章压下去,像把他那句“删掉”直接写成了“企图删掉”。
林晚拿着这张纸,心里反而更冷静——这就是他越挣扎,越露底。
回公司路上,林晚收到一条陌生号短信,语气明显急了:【“你让物业给你写说明?你是不是疯了?你就这么想毁了我?”】
林晚看完,没回。
截图、归档、转律师。
她甚至觉得这条短信很好——它证明他知道物业在留痕,证明他知道自己在被记录。
晚上,派出所民警又打来电话:“林晚女士,周明今天来所里了。他仍旧否认张贴告示栏、否认诱导转账,但在我们询问收款码绑定情况时,他情绪波动很大。我们已要求其对相关事项作书面说明,并告知其不得再骚扰相关人员。”
林晚只问一句:“我需要补交物业这份‘要求删监控’的说明吗?”
民警在电话那头说得很干脆:“补。这个很关键,能证明他主观上知道有监控证据并试图消除。”
挂断电话,林晚站在窗前,看着楼下车灯一条条划过,像一条条线。
她忽然明白:周明现在不是在跟她斗,他是在跟这些线斗——监控线、资金线、送达线、警方线、法院线。
线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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