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口监控、告示栏监控都留。车牌尾号再截一帧。”
保安点头:“记了。”
林晚站在便利店里,没有冲出去追。
她只把手机拿出来,打开录像,隔着玻璃把那辆车的离开方向拍了一段——不是为了当侦探,是为了把“同一辆车又出现”的事实固定下来。
这时候,租客发来语音,声音发抖但咬字清楚:“林姐,我全程录音了。他们说‘周哥’那句我录到了。”
林晚回得很短:“发我。做得好。”
她不是夸人,是在告诉租客:按流程做,就是正确。
十分钟后,物业经理把两张截图发来。
一张是夹克男站在门口指指点点的画面,时间戳清清楚楚;另一张是黑车停靠位置和车牌尾号截帧,车身侧面那道小划痕还在,像一个老伤疤。
物业经理又补了一句:“我们已经把今天这起登记写进登记本了,要不要出盖章说明?”
林晚回:“要。写清楚:两人以收房名义套信息,提及‘周哥’,车辆尾号××出现,物业劝离并留存监控。”
“周哥”这两个字,必须写进纸里。
因为第四卷要追的,就是“谁在帮他伸手”。
林晚离开便利店,走到路边,风一吹,脖子后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给何律师发了一个证据包:租客录音、物业截帧、物业登记信息。
只写一句话:【收房人出现,现场提及“周哥”,同一黑车尾号再次出现。疑似同伙开始摸房产信息。】
何律师回得很快,也很冷静:
【对方从骚扰升级到利益试探。下一步建议:1)向物业出具“房屋不出售/不委托声明”存档;2)对外统一口径由律师对接,防止被套话;3)持续锁车、锁人、锁路径,优先拿到对方身份信息与组织关系。】
林晚看着“锁车、锁人、锁路径”六个字,心里反而稳了。
之前她是把门闩一寸寸加厚。
现在,她要反过来——把那只伸出来的手,沿着手腕一路追到肩膀,看看背后到底站着谁。
回家路上,林母在电话里急得声音发颤:“他们真来收房?你要卖吗?”
林晚说得很实在:“不卖。他们不是收房,他们是套信息。”
林母咬牙:“那怎么办?他们还会来!”
林晚停了一秒,给出第四卷的第一句硬话:
“来就让他来。第三卷我们守住了门,第四卷开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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